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了扶持中国
液晶显示器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其中规定薄膜液晶显示器(下称"TFT-LCD")产品生产企业生产性设备的折旧年限最短可为3年;2003年1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对TFT-LCD产品生产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免征关税(具体免税货物清单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2003年1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对TFT-LCD产品生产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净化室专用建筑材料、配套系统和生产设备零配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具体免税货物清单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目前,日、韩等国政府对液晶显示器产业均有优惠政策。韩国液晶显示器企业所得税实行七免七减,增值税为10%(可抵扣),进口设备和原材料关税全免。而从2001年起,该国财政部将原来课征8%关税的液晶显示器制造设备纳入无关税项目。这为三星、LG-Philips等企业占据全球产业领先位置奠定了基础,韩国的相关产品在全球市场占有率目前已超过40%。在我国台湾地区,LCD生产企业在获利后5年内不必缴纳营业税,进口设备和原材料也是关税全免。同样是在这一
系列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台湾地区的厂商迅速扩大生产规模,目前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液晶显示器供应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