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电视发展契机
除开电信、广电互相进入所带来的新竞争局面不论,此次国务院“1号文”的相关规定显然对数字电视业务的推进有所裨益。
目前,全国有线数字电视用户已接近2800万户,整体转换率接近24%,但是这与原定的到2005年底完成3000万户的目标,还有一定距离。电信运营商进入数字电视领域,显然有助于缓解数字电视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瓶颈。
为了解决数字电视的资金瓶颈,除了让电信进入外,此次文件还特别强调要积极支持数字电视相关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上市公司配股和增幅新股等方式筹集资金,增加对数字电视产业的投入。显然,有关方面希望能借助目前火爆的A股市场,来解决部分数字电视发展资金。此外,预计将于2008年上半年推出的创业板对于存在投资风险的数字电视业务,特别是一些中小公司的融资,也是重大利好消息。
国务院“1号文”强调,在运营时间表方面,2008年,要通过数字高清晰度电视向世界播出北京奥运会节目;2010年,东部和中部地区县级以上城市、西部地区大部分县级以上城市的有线电视基本实现数字化;2015年,基本停止播出模拟信号电视节目。
而在电视工业战略转变方面,要实现“2010年,数字电视机及相关产品年销售额2500亿元,出口额100亿美元;2015年,我国成为全球最大的数字电视整机和关键件开发和生产基地,实现由电视生产大国向数字电视产业强国的转变”。
此外,这次的文件明确给出了对有线运营商的税收优惠,即到2010年底前,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并报财政部、税务总局批准,免征营业税,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国内的数字电视设备商和终端制造商来说,不管广电和电信如何竞争,这次的文件都是重大利好。这是因为国务院“1号文”指出要对国内相关企业进行扶持,“国家投资的数字电视示范网建设,其有关工程建设和系统集成优先由国内企业承担,在同等性能价格比条件下优先采用国产设备和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