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研发和转化能力促进基础软件可持续发展

技术分类: 嵌入式系统  | 2008-07-05
中国电子报 赵琛

  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总工程师 赵琛

  目前,我国基础软件市场基本上被美欧等国家的公司所垄断。这些跨国公司通过构建排他性技术体系架构,使我国多数应用系统只能架构在国外的平台上,也使我国软件产品在产业格局中陷入被动局面,导致我国软件产业缺乏竞争力,并成为我国国家信息化建设的“软肋”。由于国内很多信息系统是建立在国外的基础软件平台上,我国没有自主知识产权,因此,难以保证软件系统的安全性,难以保障国家信息安全。发展我国基础软件应该重视基础软件产业链的建设,特别要重视产业链上游的基础软件研发,以此来促进基础软件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坚持自主创新,提高国家基础软件研究开发能力。事实表明,核心技术是买不来的,也是市场换不来的。基础软件核心技术一直是软件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所在,也是赢得市场竞争力的主要手段。基础软件自产生以来,一直保持不变的是其核心地位和承上启下的作用,不断发展和变化的是其形态和服务内容。基础软件应该与硬件相互促进、协同发展,坚持自主创新,探索交叉学科及其研究方法,使我国在新的一轮技术竞争中,特别是在基础软件核心技术竞争中缩短与世界水平的差距,并争取与世界水平同步。

  其次,强化标准规范,推动国产基础软件融入国际环境。可以说标准成为未来产业竞争的中心,谁控制了标准,谁就将掌握未来。国际软件巨头排他性的软件体系结构成为事实上的行业标准规范,从而形成并巩固了他们在经营上的垄断地位。但软件行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逐步进入新的时期,开放的标准和规范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正如IBM公司原总裁郭士纳早年所声称的:封闭的和专有的体系结构在信息世界中是无法生存的。我们可以清楚看到信息技术发展已经逐步成熟,我们在发展基础软件上要高度重视标准与规范。一方面遵循已经有的国际标准和规范,积极参与国际上有关标准制定的工作,增加我们的话语权,推动国产基础软件融入国际环境;另一方面,我国软件产业不仅需要关键技术和单个产品的突破,更需要形成我国自主开放的软件体系,使之有效地解决由国外软件巨头主导的体系结构所带来的产业瓶颈问题,并鼓励以知识产权战略来支持形成自主的基础软件和核心应用标准规范,逐步降低使用国外知识产权产品的比例。

  最后,通过转化平台建设等措施,促进基础软件研究成果快速转化。研发是基础软件产业链的上游,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需要经过成果转化平台才能在产品中形成竞争力。与国际上大多数关键技术由企业掌握的情况不同,目前我国的企业大多缺乏核心关键技术。在国家持续投资的背景下,研究所和高校掌握了关键技术并开发了产品原型。直接把这些产品原型从高校和科研院所转化到产业界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知识产权问题、企业能力问题等等,所以应该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律,在科研机构和企业之间建设一个成果转化的桥梁,即建立软件工程化研究与开发的国家级基地,弥补软件技术与产业之间的鸿沟,加速技术成果的产业化进程。

  总之,发展基础软件需要建立健康的基础软件产业链,在基础软件产业链条的上游,增强核心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能力,重视标准规范的建设,以确保基础软件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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